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计生办:
为了帮助我市考上全日制大学本科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解决就学困难,根据《万宁市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办法》(万委发〔2011〕23号)文件要求,我委今年将继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一)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或一方属城镇无业或下岗人员的。
(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三)农村人口育龄夫妻生育二个女孩(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居民生育三个女孩)后落实绝育措施或上吉妮环的。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三户”其子女考取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一次性发给其子女助学金5000元。
三、助学活动开展时间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5日—7月30日)。各单位要逐一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三户”子女要求其填写《万宁市2020年金秋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存档。
(二)申报审核阶段(8月1日—8月20日)。市卫健委对各镇(区)申请助学金的“三户”子女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三)资金发放阶段(8月21日—9月30日)。市卫健委将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发放到“三户”子女手中。
(四)活动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各镇区总结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好活动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区)计生办要高度重视、继续组织好本年度的金秋助学活动。
(二)扩大宣传,可以通过电台、微信公众平台、进村入户等多渠道宣传金秋助学活动。
(三)申请人需要提供《万宁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户口本、大学录取通知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纯二女(少数民族地区纯三女)落实绝育(节育)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审核表由镇级计生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计生办主任签名和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组;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组负责把本市的所有申请助学金的申请人有关材料收集齐全,逐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海容
联系电话:0898-62187933
电子邮箱:865516911@qq.com。
附件:1.农村(城镇夫妻一方无业)家庭独生子女考取全日制大学本科助学金申请表;
2.农村纯女户落实绝育(吉妮环)家庭子女考取全日制大学本科助学金申请表。
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