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申报2021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
防控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部分项目的公告
为扎实完成2021年我市农药化肥减量任务目标,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万宁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万农发〔2021〕69号),现将2021年万宁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部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项目。选取集中连片的水稻种植区域,示范推广诱捕器,配合诱芯使用,高效专一诱杀靶标害虫,减少田间落卵量,降低害虫田间虫口密度,实现农药减量。选择50亩(含)以上的种植水稻、苦瓜、豇豆、青瓜等主栽作物的种植基地布置防控技术集成示范面积1000亩,每亩安装诱捕器2套,配6个滤芯,辐射带动效应面积15000亩,计划投入11万元。实施内容和程序:符合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条件的农户或合作社申请,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择优选定,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诱捕器和滤芯发放到选定的农户或合作社开展绿色防控工作。
(二)耕地质量提升及农药化肥减量示范区建设项目。我市瓜菜、水稻种植生产期间,布置建立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面积0.07万亩(在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建设1-2个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以有机替代无机,减少化肥投入,创建海岛素、高效低毒农药、生物有机肥等农药化肥减量控害提质试验基地及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试验,提升土壤PH值,改良耕地,辐射带动效应面积0.5万亩,达到示范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5%以上,核心示范区农药化肥用量减少15%以上,计划投入21万元(以300元/亩测算)。实施内容和程序:在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种植瓜菜或水稻,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户或合作社申请,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择优选定,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海岛素、高效低毒农药、生物有机肥等农药化肥发放到选定的农户或合作社开展工作。
(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在冬种瓜菜期间,利用沙滩地西瓜栽培技术,推广应用微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设备,示范面积0.06万亩,辐射带动效应面积2.5万亩,提高化肥利用率,并逐步将水肥一体化施肥作业应用到常年蔬菜种植中,投入90万元,按1500元/亩标准,用于安装滴灌和发放生物有机肥等扶持专业合作社或农户种植瓜菜或沙滩地西瓜,实施内容和程序:种植瓜菜或沙滩地西瓜,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户或合作社申请,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择优选定,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发放生物有机肥和安装滴灌到选定的农户或合作社开展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2021年10月22日17:30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或合作社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农户须提交的材料: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种植用地有关证明等;合作社须提交的材料:书面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租地合同等。申报材料送至市农业农村局403室,联系电话:62237119。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2、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农户或合作社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经审核拟定建设项目农户或合作社,并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建设主体。
附件: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万宁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