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
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家庭农场: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做好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根据《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万农发〔2020〕104号)文件要求,现将请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申报条件
1.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标准《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万农发〔2020〕104号)执行。
2.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原则上应是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二、材料要求
申报的家庭农场应认真填写《万宁市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并按照《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将申报示范家庭农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组,申报材料应当参照普通书本形式胶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订不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整改后方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经祥,联系电话:13368931589,邮箱:wnnjzz@163.com,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第二政府办公区市农业农村局202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组。
附件: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万农发〔2020〕104号)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